3月11日至22日,学校党委组成四个督查调研组对22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
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交流、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调研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从组织学习《条例》、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党支部换届调整、发展党员、落实“三会一课”及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党务政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中心组学习等情况详细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督察组就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领导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政联席会制度、党委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工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整理与保管,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