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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6年党员基本培训秋季学期第二次集中大课的通知

    时间:2026-11-0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关于高校党员基本培训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党员基本培训秋季学期第二次集中大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11月9日(周一)下午2:30-4:30

    二、培训地点

    (一)主会场

    佳山校区会议中心四楼报告厅

    (二)分会场

    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

    三、参训人员

    (一)主会场

    党员校领导、党委常委,机关党委全体党员

    (二)分会场

    各院级党组织全体师生党员

    四、培训安排

    1.校党委书记陆林讲话;

    2.观看教育部提供的视频课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张忠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性的重要论述,加强党性修养。)

    五、培训要求

    (一)确保全员覆盖。本次党员基本培训要求覆盖全体师生党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无法参加的,应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审核、院级党组织审批,于11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按要求参加补训,确保应训尽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不作硬性要求。

    (二)严肃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主会场由党委组织部统筹负责,各分会场由所在院级党组织安排专人具体承担会场调度、参训考勤、技术保障、秩序维护等现场工作。培训过程中,不得开展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三)做好补训安排。各院级党组织在培训结束后2周内完成请假师生党员的集中补训工作,补训情况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深化交流研讨。各院级党组织要在培训结束后2周内,结合培训主题,针对师生党员的不同特点,指导紧密联系各自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分类别的学习研讨,明确研讨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