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时换届选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校大多数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或即将届满,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支部的换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换届调整,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实调整好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优化党支部设置
党支部的设置,应坚持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同时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
1.学院教工党支部的设置,要与教学、科研、管理等组织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内设的系、教研室、研究机构及学术团队设置。
2.机关、后勤、产业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单位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3.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专业设置,条件成熟的可按班级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党员人数规模不宜太多,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成立若干个党小组。
鉴于学生党员在校时间短、流动性大和党员人数变化快等特点,届期内,各学院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学生党支部进行调整,或对已有学生党支部进行适当拆分,调整拆分后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4.要积极探索建立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相适应的研究生党支部设置新方式,实现党建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有机结合。
三、健全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支部的党员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纪检委员等。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选配要求和选举步骤按照《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党组〔2007〕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从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3年。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基层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于3月上旬完成,换届调整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报送党支部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3.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的其他事宜,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2311831,联系人王务均。
附件:1、教职工党支部基本情况一览表
2、学生党支部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