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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3-10-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皖发〔2011〕17号)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3年3月11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

    二、督查内容

    (一)落实党政联系会议制度情况和委员会召开情况。

    (二)基层党支部设置和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发展党员情况(贯彻落实“双培工程”情况)。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五)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六)中心组学习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 

    四、开展督查

    成立四个督察组,对全校22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述主要情况进行检查。督察组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办公室人员组成。督察组组成人员和具体督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组长:刘明。成员:黄先明、路壮志。 督查单位:冶金与资源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

    第二组:组长:季钟秀。成员:汪海波、王务均。督查单位:、电气信息学院党委、数理学院党委、思政部直属党支部、后勤党委、机关党委、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第三组:组长:赵保平 。成员:姜玉红、余海龙。督查单位: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文法学院党委、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安工大工商学院党委。

    第四组:组长:王俊。成员:毛国红、俞超。督查单位: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计算机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研究生学院党委、离退休党总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进行自查,收集整理资料,认真总结,为督查工作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撰写督查情况报告,重点对各单位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