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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0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下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切实规范发展流程,提高发展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节点

    根据组织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1、11月13日前完成发展公示、学院党委预审;

    2、11月20日前党委组织部复审;

    3、12月14日前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审批;

    4、12月21日前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5、12月25日前材料归档并及时将党员数据库更新。

    教工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原通知的时间节点进行,10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重视发展教工党员工作,尽力完成年初制定的教工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本科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不能相互调整使用。

    2、按时报送材料。其中,组织部复审材料主要包括:①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②发展综合考察材料;③培养教育考察簿;组织部审查备案材料主要包括:①《入党志愿书》;②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党员转正工作参照以上时间及要求开展。

    三、特别提醒(与以往不同之处)

    发展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应填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第二栏“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应填入《入党志愿书》第11页第二栏“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教工发展、转正仍按原要求填写。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