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下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切实规范发展流程,提高发展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节点
根据组织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1、11月13日前完成发展公示、学院党委预审;
2、11月20日前党委组织部复审;
3、12月14日前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审批;
4、12月21日前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5、12月25日前材料归档并及时将党员数据库更新。
教工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原通知的时间节点进行,10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重视发展教工党员工作,尽力完成年初制定的教工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本科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不能相互调整使用。
2、按时报送材料。其中,组织部复审材料主要包括:①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②发展综合考察材料;③培养教育考察簿;组织部审查备案材料主要包括:①《入党志愿书》;②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党员转正工作参照以上时间及要求开展。
三、特别提醒(与以往不同之处)
发展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应填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第二栏“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应填入《入党志愿书》第11页第二栏“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教工发展、转正仍按原要求填写。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