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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0-08-23 00:35 教务处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教学〔2008〕16号
    为了使更多的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使我校培养的人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程序
    1.对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安排在第一、二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各学院在第二学期开学初,根据本学院的办学条件和能力,向教务处上报可接收转入各专业的计划名额。
    2.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在3月中下旬向学生公布全校各专业的计划名额。
    3.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并在考核前向学生公布。
    4.拟转专业的学生在4月上旬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交各学院(转入学院)。
     5.各学院在4月中旬对拟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遵照各自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各学院可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不应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6.各学院在4月下旬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考核材料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下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1.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2.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3.上级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招生录取时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以及招生录取时虽在同一批次但院校代码不同之间转专业的;
三、其它
     1.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将主动对学生专业进行调整。
    2.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应修课程。
    3.各学院收到转专业文件后,要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工作。
四、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下载:http://jwcad.ahut.edu.cn/xz2/zzysq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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