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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干部教师到宿州市挂职的通知

    时间:2016-05-20


    各基层党组织、有关部门及个人: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部署,2014年以来,我校选派了两批共3名干部教师赴宿州市挂职锻炼。两年来,我校选派的挂职干部脚踏实地,充分发挥特长,积极建言献策,为地方发展贡献了力量。同时挂职干部自身也得到了锻炼,组织管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等方面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和宿州市委的安排,为建立校地合作长效机制,拟继续从高校选派第三批干部教师赴宿州市挂职,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挂职干部教师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为城市规划类、建筑工程、投融资、工业经济(包括机械电子、生物化工、鞋业制造、食品深加工等方向)、信息技术等专业,年龄为40周岁左右及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科技创新成果的人选优先考虑,条件可适当放宽。

    2、管理人员:专业不限,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为40周岁以下、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

    二、挂职方向

    主要为宿州市市直综合部门、县区、园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

    三、挂职形式及时间

    采取全脱产挂职形式,挂职时间为一年。

    四、报名方式

    个人提出挂职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分析,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由省委教育工委与宿州市协商确定。报名截止日期为 525日下午 ,联系人:余海龙、路壮志,联系电话2311705

    特此通知

    附件:挂职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16 年5 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