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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处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4-05-04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处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处级干部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处级干部(含已退休)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在59之前对本单位处级干部(含已退休)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填写《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59之前把此表和本单位处级干部(含已退休)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党委组织部(主楼409室)。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央、安徽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政策的学习,广大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必然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带头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履行出国(境)手续,主动接受监督。

    联系人:程改荣、路壮志,联系电话:23118312311705

    附件: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情况登记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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