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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9-12-27


                        机关党〔2019〕10号

各党支部:

《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规定》经机关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4号)、《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安工大党〔2019〕48号)、《机关教工党支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机关党〔2016〕11号)精神,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效能,促进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单位,工作重点放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上,体察校情、关爱学生、答疑解惑、解决问题,形成育人合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深入基层

1.深入教学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讲、现场办公等方式,每年深入基层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了解基层的意见和需求,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机关各部门开展联合调研。

2.实施支部共建。部门所在党支部至少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定期开展共建活动,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年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活动、听取汇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3.开展调研督查。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年深入教学单位开展党建思政、事业发展和重点任务落实调研督查1-2次。

二、联系学生

1.走进课堂。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2次。

2.走进班级。机关部门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必须联系1个学生班级,每年至少参加2次联系班级的活动。

3.走进宿舍。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到所联系班级学生宿舍慰问调研至少1-2次。

4.走进食堂。部门负责人要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等工作,每学期深入学生食堂调研至少1-2次。

5.走进社团。倡导部门负责人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并给予指导帮助。

6.开展讲座。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与联系班级开展1次思想政治或形势政策教育活动。

学校机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做到和广大师生常态化联系交流,学校党委工作部门特别是学生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把一半以上的时间精力放在直接到一线联系学生、做学生工作上,做到问题导向联系、情真意切联系、实实在在联系。各支部对师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及时分析研究并向机关党委报告。